美國工作類型的移民Employment Based Immigration主要分五大類,從EB1至EB5,當中涵蓋傑出人才移民、專業技術移民、投資移民,以下簡單介紹:
1. 優先工作者(EB-1):
EB-1-A:科學、文藝、教育、商業和體育各界的卓越人才
無需受雇於公司,無需勞工卡。
條件:申請人需提出至少三項下列証明:
曾經獲得國際認可的獎項,如諾貝爾獎、艾美獎等。
為國際學術機構之會員,此學術機構認定會員標準為會員需有卓越成就。
曾有他人發表之文章介紹其人成就。
為某些學術機構評查他人論文、作品。
為某些科學、藝術領域重要發現之主要貢獻者。
發表多篇重要論文,完成多項成功作品。
主持或管理著名機構或公司且高薪。
EB-1-B:傑出的教授和研究員
需由受雇之美國公司提出申請,無需勞工卡,需有三年經驗。
條件:申請人需提出至少二項下列証明:
曾經獲得國際認可的獎項。
為國際學術機構之會員,此學術機構認定會員標準為會員需有卓越成就。
曾有他人發表之文章介紹其人之工作。
為某些學術機構之評審會員或主要幹部。
為某些重要科學研究之主要作者。
曾發表文章、論文、作品、書籍。
EB-1-C:跨國公司行政人員和經理
在申請時,三年內需有至少一年以上重要經理人資歷,無需勞工卡。
美國海外須有母公司,在美國運作子公司須有一年以上營運紀錄。
2. 專業人才(EB-2):
第一類:高學歷之專門人才
需由受雇之美國公司提出申請,需勞工卡。
條件:碩士學歷,或者是學士學歷加五年工作經驗。
第二類:科學、文藝、教育、商業和體育各界優秀人才
不需勞工卡。
條件:需證明申請人之特別技能將會使美國獲得利益
3. 專業僱員、熟練和非熟練工人(EB-3)
1. EB-3-1 專業僱員:需有大學以上學歷。需勞工卡。
2. EB-3-2 熟練工人:至少二年以上工作經驗。需勞工卡。
3. EB-3-3 非熟練工人:(每年最多10,000 人) 需勞工卡。
4. 宗教人士(EB-4)
如美國海外雇用宗教人士(牧師、修士、修女、和尚、尼姑、傳教士)。
5. 投資移民(EB-5)
美國EB-5投資移民為美國政府針對海外投資者所設立的移民簽證類別。 與其它移民管道最大的差異是 : 在等待身分的期間,申請人與家屬無須入境美國創業,工作或讀書。
符合以下4個條件即可提出申請
年滿18歲
無犯罪記錄
投資金額:依最新法令規定,投資期限:五年以上
需證明資金來源合法性
來電或私訊免費諮詢
-
TWC 移民顧問中心 (台灣華庫股份有限公司)
02-23629978
LINE: @twc.line
北市大安路一段119巷1號5樓
Comentarios